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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星火计划项目

发布者:科技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4

 

1、  申报依据:

《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1号)、《浙江省星火计划管理办法》(浙科发农[2002]99号)。

2、申报国家和省级星火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申请重点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关条件。

3、所需资料:

1)《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2)申请专项科技开发贷款支持的项日,要有贷款项目申报表和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4、申报时间及程序

根据省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可从浙江省科技网www.zjinfo.gov查询或从市科技局了解)规定的时间和申报要求,在省科技网在线填报《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同时向市科技局递交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核后,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