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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发布者:科技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4

1、申报依据:

《农业科技园区指南与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科技部[2001]229号)。

2、申报条件:

1)园区已有一定的规模,总体规划可行,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分区合理,综合效益显著;

2)园区已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推广体系,较强的科技投入力度;

3)园区功能设计合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园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显著,对周边地区要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4)园区有健全的管理体系;

5)已经纳入地方发展计划,经过二年以上建设。

3、所需资料:

1)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3)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

4)有关配套材料。

4、申报程序:

1)由园区建设单位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向省级科技厅提出申请;

2)省级科技厅进行评审、筛选,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科学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