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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审批

发布者:科技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5

1、办理依据: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

2、登记范围:

凡在富阳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3、办理条件:

(1)申办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局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从事科技活动相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从事科技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4、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从业人员名单(包括科技人员学历、职称等复印件,若是离退休人员,即要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场所使用证明;

(6)章程草案;

7)《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5、办理程序:

市科技局在收到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日内作出准予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