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审批
发布时间:2004-12-15
1、办理依据: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 2、登记范围: 凡在富阳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3、办理条件: (1)申办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局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从事科技活动相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从事科技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4、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从业人员名单(包括科技人员学历、职称等复印件,若是离退休人员,即要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场所使用证明; (6)章程草案; (7)《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5、办理程序: 市科技局在收到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日内作出准予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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