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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者:科技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5

1、申报依据:

《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

1、计划项目类别:

一级计划类别

二级计划(项目)

管理分类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A)

自然科学基金(1)

重大项目(1)

面上项目(2)

青年人才增减专项资金(3)

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B)

重大高新技术研究项目(1)

工业项目(1)

农业项目(2)

社会发展项目(3)

科技合作项目(4)

一级计划类别

二级计划(项目)

管理分类

科技攻关计划(C)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

(联合招标)

工业项目(1)

农业项目(2)

社会发展项目(3)

科技合作项目(4)

软科学项目(5)

重点科研项目(2)

工业项目(1)

农业项目(2)

社会发展项目(3)

科技合作项目(4)

软科学项目(5)

一般科研项目(3)

工业项目(1)

农业项目(2)

社会发展项目(3)

科技合作项目(4)

软科学项目(5)

 

一级计划类别

二级计划(项目)

科技产业化计划(D)

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0)(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火炬计划(20)

星火计划(30)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40)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50)

新产品试制计划(60)

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E)

重点实验室(10)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30)

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40)

 

注:表格中的英文字母和数字是计划项目名称代码,例:申报科技攻关计划类中的重点科研工业项目,其代码为C21。

3、申报时间和程序:

根据省科技厅每年发布的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通知时间和要求(可从省科技网www,zjinfo.gov.cn查询或市科技局了解)。我市企业申报项目,需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报杭州市科技局、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