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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认定富阳市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

发布者:科技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5

1、申报认定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富政[2003]23号);关于印发《富阳市制造业信息化试点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富政[2003]31号)。

2、申报认定条件:

1)企业已制定信息化整体规划,并在设计制造(CAD、CAM、CAQ、CAPP、PDM、FMS、CIMS)、过程控制(DCS)、生产自动化、产品信息化嵌入式改造、企业综合管理(OA、MIS、ERP(URP)、SCM、CRM)和电子商务等方面实施信息化,其信息化应用项目的技术水平在全省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

2)企业已被认定为富阳市级以上信息化试点企业且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年

利税600万元以上;

3)信息化工作由企业“一把手”亲自负责,并建立了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

息化实施组织机构,信息化专业人才满足企业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4)企业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适应信息化网络管理的需要,机制运

行稳定、顺畅;

5)企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已取得显著成效。

3、申报认定程序:

1)富阳市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乡镇组织申报。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向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2)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专家组进行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专家评价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议、认定。

3)申报工作常年受理,每年组织认定。

4、申报所要提供的材料:

1)富阳市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与企业信息化工作总结;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5)其它需要的有关资料。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